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制定我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
位于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11号,是自治区体育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驻地范围内训练场馆、体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承担驻地各运动发展中心的教育、人事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本级的财务管理和共用经费的管理;协助管理驻地各运动发展中心的专项经费、单项协会经费及其他经费。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青秀山训练基地
位于广西南宁市天德路19号,是自治区体育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驻地范围内训练场馆、体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承担驻地各运动发展中心的教育、人事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本级的财务管理和共用经费的管理;协助管理驻地各运动发展中心的专项经费、单项协会经费及其他经费。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
位于广西南宁市公园路2号,是自治区体育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体育运动项目后备人才训练竞赛和文化教育,培养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开展体育类中等职业教育。
(四)广西田径运动发展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11号,是自治区体育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定所承担运动项目的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后备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以及运动项目的业务培训工作;根据下达的竞赛任务,拟定所承担运动项目全区性单项比赛规程,并组织实施全区竞赛活动,按有关规定报审运动项目成绩;负责所承担运动的科学研究和应用推广。
(五)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11号,是自治区体育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定所承担运动项目的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后备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以及运动项目的业务培训工作;根据下达的竞赛任务,拟定所承担运动项目全区性单项比赛规程,并组织实施全区竞赛活动,按有关规定报审运动项目成绩;负责所承担运动的科学研究和应用推广。
(六)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11号,是自治区体育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定所承担运动项目的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后备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以及运动项目的业务培训工作;根据下达的竞赛任务,拟定所承担运动项目全区性单项比赛规程,并组织实施全区竞赛活动,按有关规定报审运动项目成绩;负责所承担运动的科学研究和应用推广。
(七)广西球类运动发展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11号,是自治区体育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定所承担运动项目的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后备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以及运动项目的业务培训工作;根据下达的竞赛任务,拟定所承担运动项目全区性单项比赛规程,并组织实施全区竞赛活动,按有关规定报审运动项目成绩;负责所承担运动的科学研究和应用推广。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科学研究所(广西反兴奋剂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是自治区体育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以竞技运动为重点,以训练科学化为中心、以应用研究为主,为竞技体育、国民体质与健身提供科技保障服务的科学应用研究;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事务性工作,指导自治区各运动发展中心制定反兴奋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场
位于广西南宁市公园路5号,是自治区体育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管理、维护、开发、利用国家体育场地及其设施;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开展业余体育运动项目培训、训练和竞赛;承办体育比赛或文艺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武鸣体育训练基地
位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区灵水路4号,是自治区体育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驻地范围内训练场馆、体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承担到驻地集训运动队的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本级的财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1名,其中管理岗位工作人员5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要求见《自治区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报考人员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问题,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凯发ag旗舰厅登录的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单位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1 |
自治区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 |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1号 |
530031 |
0771—4811156 |
肖军 |
2 |
自治区体育局青秀山训练基地 |
南宁市兴宁区天德路19号 |
530023 |
0771—5302935 |
周鸣凤 |
3 |
广西体育运动学校 |
南宁市兴宁区公园路2号 |
530012 |
0771—2213836 |
李环 |
4 |
广西田径运动发展中心 |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1号 |
530031 |
0771—4804771 |
刘璇 |
5 |
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 |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1号 |
530031 |
0771—4804773 |
蒙海玲 |
6 |
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 |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1号 |
530031 |
0771—4802569 |
谭珊丹 |
7 |
广西球类运动发展中心 |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1号 |
530031 |
0771—4851516 |
谢铮 |
8 |
广西体育科学研究所(广西反兴奋剂中心) |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号 |
530031 |
0771—4801925 |
李克薇 |
9 |
广西体育场 |
南宁市兴宁区公园路5号 |
530012 |
0771—2619929 |
王幸 |
10 |
自治区体育局武鸣体育训练基地 |
南宁市武鸣区灵水路4号 |
530100 |
0771—6229320 |
潘雪媚 |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4年8月8日(40周岁以下指1983年8月8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8月8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3年8月8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ty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ty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按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考流程和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岗位资格有关彩色扫描电子文件(上传文件为jpg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提供研究方向的学校证明或学院证明。
(3)有职称(职业)资格、政治面貌等其他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政治面貌等材料。
(4)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无上述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8:00—8月14日18: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及时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8月9日8:00—8月16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8月8日8:00—8月1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2024年8月13日8:00—8月14日18:00期间(报名截止前一天)提交报考的,因未通过资格审查而导致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段:2024年8月26日8:00—8月31日9:3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a4纸)。准考证是参加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9:00—11:00。
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由自治区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的笔试。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确需补缺的,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笔试前5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tyj.gxzf.gov.cn)发布笔试公告,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笔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每个岗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确需补缺的,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2.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tyj.gxzf.gov.cn)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各招聘单位还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由自治区体育局统一组织,教师(教练)岗位采用试讲试教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5.成绩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六)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可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不依次递补或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考核。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重点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体育局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2.体检。体检由自治区体育局按规定组织进行,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tyj.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因考核、体检无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771—4817747;
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党委(纪委):0771—4835109。
(三)本次招聘考务咨询电话为:
自治区体育局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771—4822322、4802589。
附件:
2024年8月1日